2020-09-25 13:46:52.0 出处:
近年来,信用报告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行政管理事项中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使用,信用报告的使用是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示范带头作用的重要举措。以下是信用报告在实践运用中的案例。
2020年09月24日,采购单位鲁山县公路管理局委托一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S231金孟线宝丰皮庄至鲁山曹堂段(K73+650~K75+720)改建工程》(以下简称“公告”)。
本项目预算金额¥2912.605000万元,采用在线“不见面”的开标方式且不接受联合体招标。投标申请方可于2020年9月25日至10月19日每日上午00:00 至12:00或者下午12:00至23:59之间,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参与报名及免费获取该项目的招标文件,报名成功后于2020年10月20日10:00准时参与开标的相关事项。
除了解该项目的基本概况外,申请人应满足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同时,《公告》中关于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括13条,其中第11条是关于信用报告使用的注意事项,具体规定如下:投标人须具有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提供有效期内的信用等级证书)。
上述案例是第三方信用报告在招标投标领域的具体应用。绿盾征信(北京)有限公司作为已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征信业务经营备案的国内知名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从成立至今一直致力于大数据征信的实践与创新,并积累了大量的技术创新成果。其中一项技术“亮点”是绿盾征信系统创建了利用计算机程序实时出具信用报告,并将时间准确到秒的征信模型,更加精准的体现企业信用状况,助力社会信用体系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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